2016年6月28日 星期二

大陸民眾買台股基金 金管會儘速推動

為推動中國大陸自然人買台股基金,金管會日前已去函陸委會及經濟部等相關部會,了解是否有其他借錢問題,金管會副主委桂先農表示,目前看來問題不大,若其他部會沒有其他意見,將儘速報行政院。

官員說明,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授權訂定大陸地區
借錢投資人來台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規定,開放中國大陸自然人買台股基金不涉及修法,待行政院核定後,即可上路。

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劃,中國大陸自然人
借貸投資台股基金可分為三類,包含以新台幣計價、以外幣計價投資台股達3成以上的基金,以及以外幣計價,借貸投資台股不到3成的基金。

首先、投資新台幣計價的台股基金,額度納入QDII來台投資的5億美元內,且每人投資上限為100萬美元。

其次、
借錢投資台股超過3成、以外幣計價的基金,另外提供5億美元額度;以及第三、投資台股不到3成、以外幣計價的基金,視同投資外幣基金或境外基金,沒有借貸投資額度限制。